【25-cv-07516】“Emoji” 不是通用词!随意使用有风险!

发布日期:2025-09-13 16:17:44   来源 : 元跨境    作者 :元跨境    浏览量 :100
元跨境 元跨境 发布日期:2025-09-13 16:17:44  
100

01

案件基本信息

原告品牌:emoji company GmbH

起诉时间:2025/09/10

案件编号:25-cv-07516

起诉类型:商标

原告律所:Hucke

受理法院: 纽约南区地方法院



02

案件进度

点击图片查看最新案件进展



03

品牌介绍

早在2013年,emoji company就洞察到在数字通信中使用诸如Poo(便便)、Monkey(猴子)或Unicorn(独角兽)等图标所具有的独特表现力。其创始人由此受到启发,决心打造一个真正通用的生活方式品牌,涵盖有形产品、促销活动以及娱乐服务。


多年来,emoji company构建了一个庞大的表情符号品牌图标和设计库,并且成为了营销与广告行业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。其授权商品已经广泛渗透到家居用品(例如地毯、收纳盒)、服装(例如T恤、泳衣)、美妆产品(例如洗发水、口红)、食品(例如巧克力、零食)以及玩具(例如毛绒公仔、桌游)等多个高频跨境品类中。




04

维权信息

本案涉及商标维权,涵盖多个领域,跨境卖家注意未经授权不得使用




05

产品实例

卖家自查是否在出售类似商品,如有发现自行下架




如果您不幸收到TRO邮件,店铺资金被冻结,可联系元跨境免费为您提供和解方案。如果委托元跨境为您进行和解服务,最终和解金额不接受,元跨境不收取您任何费用。




地址: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创达高科8613
微信二维码
名片二维码
邮箱:qs001@yuankuajing.com
电话:18237197550
微信:TUE0925
云计算支持 反馈 枢纽云管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