XBOOM! 钥匙扣

XBOOM! 钥匙扣

品牌原告:Jun Fang

起诉类型:商标

代理律所:Zlatkin Wong LLP


品牌介绍:

原告Jun Fang从事XBOOM!钥匙扣的创造、制造、营销和销售。XBOOM!是一款斗牛犬钥匙扣,可爱的斗牛犬形象和新潮的设计让它成为了一款跨境网红钥

匙扣。


注册商标:

本案涉及的商标带有法国斗牛犬图案以及"XBOOM!"文字部分,不可将该商标轻易使用在产品的外观以及包装上。

产品示例:


云计算支持 反馈 枢纽云管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