品牌介绍
原告与维权信息一、原告简介
原告PROMIER PRODUCTS INC从2010年开始制作并推广便携式照明产品,在亚马逊、独立网以及线下都有销售。
原告这次维权是因为同款产品在亚马逊上虚假宣传手电筒产品,构成不正当竞争
*25-cv-497的被告名单和部分侵权证据,点这里查看 : 25-cv-497
起诉时间 案件号 代理律所 受理法院 2025 年 4 月 15 日 25-cv-497 Ference 宾夕法尼亚州西区地方法院
二、维权信息
原告控诉被告的虚假宣传行为主要有:
1.虚假宣称高流明亮度
( 被告在listings、descriptions 和 product specifications 宣称的流明亮度从 500 到 5,000,000 流明不等,但从技术角度分析,达到宣传效果需连接 4,000W 以上的电源,而这对于便携式手电筒电池来说,根本无法满足)
2.突出虚假宣传内容 (图内34-35段)
(被告将假的流明亮度用于产品名称、“about this product” 描述以及 “technical details” 产品信息部分等多处进行强调,以此吸引消费者购买。)
3.误导消费者购买决策
(由于流明亮度是消费者购买手电筒时的重要参考标准,且原告和被告的产品在亚马逊搜索结果中同时出现且价格相近,被告的虚假宣传使消费者误以为其产品在亮度上更具优势,从而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决策)
这也是 首例 因不正当竞争而冻结店铺的案子,原告在起诉书中表示:
1.请求法院发布临时和永久禁令,禁止被告在手电筒产品的流明亮度方面进行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
2.要求亚马逊等平台接到禁令通知后,停止为被告提供推广、删除相关产品,并暂停和扣押涉及虚假宣传的商品。
3.经济赔偿 (根据《兰哈姆法》第 35 条,判定本案为特殊案例,要求被告说明并支付从上述不当行为中获得的所有收益、利润;赔偿原告因被告非法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,具体金额在审判时确定;支付原告的诉讼费用、合理的律师费和调查费用;支付判决金额的预判决利息。)
这次被告准备的资料比以往和解/应诉的资料要多
除了销售记录,还要准备: